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jszs.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并按《章程》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章程》。
二、考生提交报考材料
除《章程》规定的材料外,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并将其放在《章程》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在《章程》规定时间前提交学院:
(一)学术报告书
学术报告书须包含以下四个部分:
1.本人教育背景、从事过的科研工作、参加过的学术活动;
2.本人硕士学位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的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
3.对所报考专业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的述评;
4.攻读博士学位的方向选择及学术规划。
其中,第2、3、4部分的字数均不少于一千字。
(二)硕士学位论文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
请同时将报考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20709876@qq.com。
三、学院审核考生报考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进入考核的拟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提交的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报名截止日期,下同)代表性成果(论文、论著、学位论文),按照A+类、A类、B类和CSSCI期刊、省级期刊等的顺序排列。成果要与所报考的专业具有相关性。
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中,研究计划等的阐述所体现的科研潜质、考生近三年主持的课题、发表的论著、所获得的奖项等所体现出的科研能力等,由考核小组集体打分。
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科研成果原始级别分,在现有得分的基础上,上浮一个层级,若成果已经为最高等级,则不再上浮。
2.审核通过比例
我院博士研究生按照导师(组)报考,报名人数大于导师(组)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则审核通过人数不低于该导师(组)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合格人数为准。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由学校统一组织,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免考。具体安排参见《章程》及相关通知。
2.专业基础考核
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具体安排参见学校及学院的后续通知。
五、学院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2.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核专家组在面试中对考生逐一按照以下内容进行考核:
(1)对考生进行现场外语口头提问,考生当场口头回答,测试外语听说应用能力。
(2)对考生提出专业问题,考生须当场回答,以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
3.学院综合考核成绩
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为必考内容,仅进行合格性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综合考核成绩=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得分×40%+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得分×60%。
考核专家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满分100分,各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的学院综合考核成绩。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专业基础课成绩×3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50%。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七、拟录取
学院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根据报考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八、其它
报考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的考生,统一纳入法学院各二级学科学位点进行考核、录取。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及,联系电话:025-83598330。
联系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南师大法学院。
邮寄材料用EMS。
法学院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