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我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核。现将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1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24日17:00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学院反映。
后续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为便于及时接收后续通知,请通过初审的考生尽快实名加入以下指定联络群:
QQ群号:799925563
电话:025-83598330
邮箱:20709876@QQ.com
特此通知。
法学院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