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下午3点15分,江苏省检察院第七检察党支部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在行敏楼434会议室开展了“支部共建座谈研讨会”活动,本次交流研讨活动的主题是“检察公益诉讼的立法研究”。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严中良以及邹政文、蒋胜男、韦玮、朱虹等检察干警专程赶来参加座谈交流,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朱宁老师、党委副书记顾美红老师、党委秘书黄小晶老师以及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部分党员和老师全程参与。活动由法学院党委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陈爱武老师主持,活动时长持续了近两个小时。


法学院党委书记朱宁首先对江苏省检察院第七检察支部的各位领导、党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预祝法学院教工第二支部与检察院第七检察支部的共建活动取得丰硕成果!接着简要介绍了法学院在学生培养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他表示在培养学生过程中,我们要加强学生对于实务工作的认知能力,推动学生积极融入法律实践活动,这样才能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之后,朱宁书记分别从社会服务、人才培养、思政教育、教书育人等方面论证了本次与江苏省检察院第七检察党支部合作交流的重要性,并且提出了双方可以通过项目引导的方式推动交流的深度开展。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严中良从检校共建、支部共建、业务融入等角度肯定了本次合作的重要性。严主任谈及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就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其中重要内容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成果,将其实践好、落实好,就是将主题教育转化为实际行动的重要表现。严主任从检察公益诉讼领域出发,以鲜活的案例,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的关系。同时,严主任指出,当前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是落实二十大“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举措,希望发挥南师大法学院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作用,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最后,严主任希望法学院学子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发现真问题、研究真问题,也诚挚邀请法学院学子到检察机关实习锻炼。

接着,法学院教工第二支部的各位党员和老师就与江苏省检察院第七检察党支部开展紧密合作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吴英姿老师谈及了环境公益诉讼磋商中的一些问题,提出检察公益诉讼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植入磋商不但可以更好地保护不特定主体的公共利益,对于督促协同行政部门履职尽职,促进整合公益保护合力,破解监管缺位具有天生的制度优势,吴老师从理论层面提出了如何划定监督者、支持者、加入者的职能,以及诉讼过程中如何进行责任的分配等问题。金鑫老师作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的负责人,首先对环境监测的鉴定做了一些汇报,接着通过列举司法鉴定中的一些案例指出了当前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往哪些层面进一步推进,最后提出了实践当中鉴定工作的一些痛点、难点,因此促进学校与检察院的共建是必要的、迫切的。程德文老师提出能否通过双方的合作找到一些真问题,让学生近距离感受真问题,学生是将来的法律实践者,只有让学生感受真问题,才能够促进整个法律教育的进步。陈爱武老师结合邹政文老师在之前课堂分享交流活动中提到的检察公益诉讼面临的问题,提出了社会组织如何提起公益诉讼以及消费集体诉讼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同时指出很多学生对公益诉讼的课题有着浓厚的兴趣,能否通过双方的合作让学生的兴趣进一步提升,为学生提供实践的土壤,帮助其生根发芽。马丁老师列举了“泰兴工业废酸连续多年偷排长江案件”以及“南通王子造纸案件”,指出了加强学校与检察院的合作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检察公益诉讼这一类的案件,学生需要亲自体会才能够有更深的感悟。刘韵老师作为曾经的检察机关从业人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感悟颇深,肯定了加强检察机关与学校合作的必要性,从学生实践以及学术论文写作的角度指出了合作能够带来的共赢之处。徐歌旋老师表示从本次的“共建座谈研讨会”活动中受到了很多启发,从刑事诉讼的角度谈了共建对于课程开展、思政教育等的好处。
最后,江苏省检察院第七检察党支部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达成了以下四点合作共识:第一,推动南师大法学院教工第二支部的党员和老师与省检察院第七检察党支部领导和党员共同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的研究与论证;第二,南师大法学院选取对公益诉讼课题感兴趣的硕博研究生到江苏省检察院第七检察党支部进行调研活动;第三,通过老师带领大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项目,与江苏省检察院进行深度合作;第四,确立了建立联合导师制度的规划,由检察机关的检察官与法学院老师组建联合导师组,共同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