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单位推荐、专家评议、综合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我院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决策部署,表彰在文化强省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文化人才,进一步激发广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拥抱新时代、实现新作为的动力和热情,切实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更好地服务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生动实践,根据《江苏省紫金文化奖章评审授予办法》等文件规定,省委省政府开展了第四届“江苏紫金文化奖”(紫金文化奖章和江苏社科名家)评选表彰工作。
经单位推荐、专家评议、综合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我院夏锦文教授获得第四届“江苏社科名家”称号。

1月29日下午,省委书记信长星、省长许昆林会见第四届“紫金文化奖章”获得者和“江苏社科名家”并颁奖,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大家表示热烈祝贺,向全省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致以崇高敬意和诚挚慰问。
信长星指出,江苏是一本厚重的大书,文化灿烂、底蕴深厚,“文化苏军”在全国有影响、有地位,今天获奖的各位文化名人名家,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领军人物。希望全省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增强文化自信,坚守人民立场,守正创新、勇攀高峰,切实担起记录新时代、书写新征程、讴歌新奋斗的重大使命,深刻反映发生在江苏大地的中国巨变,生动描绘江苏人民砥砺奋进的精神图谱,深入研究解决事关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努力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精品力作、传世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文化文艺事业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全社会都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共同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让江苏的文化星空更加灿烂。

“江苏社科名家”是江苏省宣传文化领域最高荣誉奖项,获奖者均为江苏文化和社科界的代表人物、领军人物,他们坚持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致力于创作、表演、研究、传播,在各自领域辛勤耕耘、成果丰硕,为全省文化文艺事业、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评选表彰“江苏社科名家”是江苏省委省政府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打造“社科苏军”的重要举措。
夏锦文教授简介

夏锦文(1964年-),江苏宜兴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名师,江苏社科名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十三届、十四届江苏省委委员,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先后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律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组长,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等课题近30项。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公开出版著作和教材30余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重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50余篇。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