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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共同签署域外法律查明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4-12-13 作者: 来源: 法学院 点击:

12月6日,江苏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高质量发展暨海事专业化审判五周年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海事局、江苏省政府外事办以及南京海事法院和省内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机关部门,浙江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部分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媒体记者等共计一百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我校党委副书记贲国栋、法学院及涉外法治学院院长方乐、涉外法治学院副院长颜林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是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是展示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近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着力构建江河湖海一体管辖、富有江苏特色的海事审判体系,探索构建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发布了江苏法院海事审判典型案事例,通报了南京海事法院五年来履职情况。省法院聘任九位专家为江苏法院涉外商事海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部分与会专家学者及江苏省有关单位负责人围绕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作了发言交流。会议还举行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中调解中心等单位合作开展域外法律查明服务合作协议的签约仪式。我校党委副书记贲国栋出席签约仪式并代表学校签署了合作协议。

南京师范大学涉外法治学院成立于2024年5月。学院始终坚持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教育培养机制,大力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组织开展区域与国别法系列学术研究。学院于2024年10月组建成立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旨在为司法、仲裁、调解、公证部门等提供专业化的域外法律查明服务工作。中心现有专兼职人员十余人,截止2024年底,中心已为法律实务部门提供了近十项域外法律查明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