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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孔祥俊教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后的理解与适用

发布日期:2025-10-15 作者: 来源: 法学院 点击:

2025年9月14日上午,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后的理解与适用”专家讲坛活动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孔祥俊教授担任主讲嘉宾,江苏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提案委员会高建新主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徐新庭长作为与谈嘉宾活动主持人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倪斐教授担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及社会各界代表近300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孔祥俊教授“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精解”为题展开讲座,他从七个方面对本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与适用予以了体系化的解读,他首先回顾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法过程,指出2025年的修订虽然在大多数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上变动不大,但所涉修订经常是直击要害、画龙点睛,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经济发展过程中法益保护“孵化器”的作用当市场上出现新型法益需要保护而暂无其他明确法律对它进行规制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暂行保护待外界对该法益归属达成共识后,再将其于另外的法律中进行保护对此,以体育赛事画面、游戏规则、数据保护等法律规制问题进行举例,进行了诠释接着,他对竞争行为正当性的审查判断范式进行了解读,认为要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一般条款的实际用途,把握好第二条的分析框架——以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基础;在构成要素中将“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置于更高位阶,以符合立法旨意;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具体法益和一般法益保护的差异和竞争中性原则,以更好运用该法去解决实践中的问题。随后,他就《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具体规定混淆行为、商业诋毁行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数据保护专款予以重点分析,最后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域外适用予以了阐释。在讲座结束时,孔祥俊教授强调要明晰各条文边界与内涵,体会立法者修订条文的目的性。



与谈环节,高建新从行政执法人员和立法工作者的视角,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行政执行层面如何落实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目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主体多元,执法部门之间缺少行政主导者,分散的执法力量协同配合需要机制创新;呼吁在座学者就地方如何配套制度支撑该法的实施以及用何种组织形式、何种机制保证实施等问题开展研究,关注地方立法,推动体制机制层面的制度建设。同时,他在与谈中强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重要性,指出在最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市场经济机制已经成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一部分,由此更加凸显了两部法律在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重要作用。


徐新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意义与学习研究价值进行了总结并从法院实践角度为与会人员提供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审判视角:针对数字资源保护用户个人信息返还、人脸识别信息删除等新型问题通过真实的司法案例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法院实践的新思路与探索过程。


现场互动环节,孔祥俊教授分别就现场听众的提问一一作答,他强调具体问题应当回归到实践中去具体分析,关注每个案件中当事人的不同需求,切勿出现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相脱离的情形。



活动结束时,倪斐副院长本场活动做了总结,他同时对在座的法学院学生提出了殷切期望,期望同学们要有问题意识,敢于打破学科界限,学会研究真问题,并学会将经济法与知识产权、组织法、行政法等法律相联系以应对现今实践中出现的全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