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学术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动态 > 正文

讲座回顾|马长山教授:数字司法的可能与限度

发布日期:2025-12-21 作者: 来源: 法学院 点击:


2025年126日下午,“数字司法的可能与限度”为主题的学术讲座在我校仙林校区行敏楼434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马长山教授主讲我院方乐教授担任主持人,何柏生教授、马丁教授担任与谈人,本硕博学子到场聆听。

1


讲座伊始,马长山教授指出本次主题的讨论背景,即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法学研究的资料来源已经超出既有的经典文献,转而向司法实践在应用数字技术过程中涌现的大量创新成果中提炼。为此,马长山教授结合国内外关于数智应用的重要文件、司法的数字化创新实践以及相关热点事件与案例,从预期立场、可能边界和内在限度三个方面讲解,具体展开数字司法的可能与限度图景。

在预期立场中,马长山教授讲授数字司法的科学立场、司法立场、民众立场和时代立场。在时代立场中,马长山教授梳理传统法学、现代法学以及数字法学的次序与社会基础,指出数字法学促进了法治形态向可视正义发展,澄清了数字法学的“时代法学”属性,否定其交叉性和领域性。关于数字司法的可能空间,他结合当前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在司法服务、政务服务方面的数字化实践,认为其表现为司法运行平台化、司法规则代码化、司法决策建模化以及司法正义可视化。在内在限度上,他认为需要注意算法和大数据在客观性上的悖论、正义判断上的困境、对政治因素的遮蔽、精准性上的障碍,以及数智风险防控的要求。

2


与谈环节,我院马丁教授认为,马长山教授本次讲座内容细致且伴随着反思,为我院师生带来关于数字法治相关知识与思索的体系性介绍。马丁教授提出,数据为人类活动提供便利的同时,人类为此支付的代价为何、人之主体性的如何发挥是重要拷问。他提出,在此条件之下,法官的自我价值如何体现,如何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以及对司法政策、社会人情的体会并体现在裁判文书说理中,将是未来的思考方向。

何柏生教授认为人工智能孕育于数学学科之中,借助计算机技术得以发展,并最终在各学科与行业领域中呈现其影响力。同时,他指出数字司法的可能隐患涉及隐私泄露与权力扩张,亟待理论思考与实践平衡。

在互动环节,马长山教授与同学们就司法人工智能的反向驯化与主体性维持、数字技术与数字人权、数据治理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他认为,人工智能发展既需要加速,也要能够刹车;强调“以人为本、科技向善”是司法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


3

4

5

6


最后,方乐教授总结马长山教授在本场讲座中展现出的知识品格:一是具有极强的体系建构能力,展现出理论的吸引力与引领力;二是在深度研究的同时,保持超强的自我省思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对问题进行再建构,呈现出张弛有度的学术态度;三是以极具智慧的战略角度看待智能司法在全球博弈中的发展必要性,以及人工智能在国内各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力。方乐教授鼓励在座同学继续阅读相关文献,深入理解数字法治涉及的问题。本场讲座中,马长山教授结合最新的数字司法实践材料,以系统的建构方式讲解数字司法的可预期空间与必要限度,是数智时代的法学理论回应,为我院师生深入学习司法人工智能及其法治应用与法治边界提供了体系化、前沿化概览。

7


文字来源:廖瑞怡

图片来源:法学院研究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