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12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综合素质培训班”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顺利举办,来自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的三十余名法官参与了本次培训。
4月10日下午,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院长俞水娟、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朱宁、法学院院长方乐等领导共同出席开班仪式。朱宁书记对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俞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详细介绍南师大法学院的情况和本次培训班课程安排,并预祝本次培训取得圆满成功。俞水娟院长对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用心筹备表示了感谢,高度认可培训班时间安排和课程内容,希望各位学员能在本次培训中认真完成学习任务,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本次培训时旨在提升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司法改革和司法现代化的理解,重点增强司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现代化,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邀请多位专家学者共同开展理论与实践的专题培训。
4月10日下午,南师大法学院院长方乐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司法改革与司法现代化的理论指导解读”为主题,全面介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深刻剖析司法改革的法治底蕴和司法现代化的趋势走向。


4月11日上午,南师大法学院眭鸿明教授以“《民法典》实施中几个法律思维”为主题,分析《民法典》中坚持人民中心、参与社会治理、遵守公序良俗的法律思维对公民、机关行权效能的保护,探讨《民法典》在司法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4月11日下午,南师大法学院吴英姿教授以“新时期人民法院推进‘枫桥经验’的实践与纠纷化解能力提升”为主题,从新时代“枫桥经验”蕴含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理方法、搭建风险的公私法合作治理的多元解纷机制、司法确认程序制度功能重识与模式创新、完善诉讼程序规则,提高司法实质化争议的制度效能、以培育程序思维为重点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现代化等方面探索“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能力现代化建设之路。

为强化政治思想引领,以考促学,检验学员学习成效,推动人民法院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深化,4月11日下午组织开展了政治理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全体学员参与。

4月12日上午,为进一步拓宽法院干警全局视野和工作思路,持续赋能法院干警法学理论水平,提升干警司法调研能力,法学院侯海军副教授以及吴勇、王明喆、杨建民三位讲师参与“相学相长”青年讲堂活动并进行点评指导,围绕审判、执行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伤案件审判实务、非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主题,对法官所分享的调研论文选题意义、前期准备、写作思路等进行详细点评和意见分享。

为增强法官心理调节能力,缓解工作压力,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4月12日下午,南师大心理学院周红教授为全体学员开展以“遇见幸福——谈谈压力管理与情绪调适”为主题的心理健康辅导专题讲座,对法官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心理问题表现及心理调适途径进行详细讲解。

本次培训历时三天,全部学员顺利结业。授课期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培训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将理论与案例学习相结合,内容针对性强、实操性强,学员们在自主学习和专家指导中收获良多,本次培训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